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红丽,陈磊,王丽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皖1222民初4356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法院
内容
陈磊、王丽:本院受理张红丽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外出,地址不详,有关法律文书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皖1222民初43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陈磊、王丽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张红丽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50000元为本金,自2018年6月24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利息年利率24%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按年利率15.4%计算至借款本息清偿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陈磊、王丽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11-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