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丁华芳,王阔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1202民初1822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阔:本院受理原告丁华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皖1202民初182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内到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不服本判决,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