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功, 马鞍山天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金寨分公司 ,马鞍山天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鞍山天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金寨分公司、马鞍山天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陈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金寨县人民法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