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申淑玲,李兴臣,王亚贤, 昌图民祥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16)辽1224民初3266号,(2021)辽1224执恢223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兴臣:本院立案执行昌图民祥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申淑玲、李兴臣、王亚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据已生效的昌图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辽1224民初326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224执恢22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责令你自公告届满后三日内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