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江苏幸福蓝海院线有限责任公司 ,苏州诚享聚美影城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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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州诚享聚美影城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幸福蓝海院线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15(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梅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