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春良,刘铃光,林华,吴建新,薛平花, 福州鑫焱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福安市良兴机电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物资厦门钢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闽民终168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福州鑫焱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福安市良兴机电有限公司、吴春良、刘铃光、林华:本院对上诉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与被上诉人中国铁路物资厦门钢铁有限公司、原审被告福州鑫焱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福安市良兴机电有限公司、吴建新、薛平花、吴春良、刘铃光、林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民终16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