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爱何,石圣营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902民初450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石圣营:本院受理原告杨爱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902民初450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