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戴春龙,何茂琴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闽0625民初2014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人民法院
内容
何茂琴: 本院受理原告戴春龙与被告何茂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625民初20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案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请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本案诉讼费500元。
刊登日期
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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