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丽,叶文奖,叶海新,第三人-蔡德英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闽0212民初5032号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蔡德英:本院受理原告杨丽与被告叶文奖、叶海新、第三人蔡德英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即案号为(2020)闽0212民初5032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新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