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鹏,吴小杰, 大连圣地门窗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203民初606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鹏、吴小杰:本院受理原告大连圣地门窗有限公司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203民初606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一、被告杨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大连圣地门窗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8000元及利息(以98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28日起至2021年1月30日止,按照年利率8%计算);二、被告杨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大连圣地门窗有限公司逾期利息及违约金(以98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31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15.4%计算);三、被告吴小杰对被告杨鹏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按不服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