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 当事人 | 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市嘉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天津天佳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 案号 | (2021)津民终1039号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公告人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 
| 内容 | 天津市滨海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嘉祥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2021)津民终1039号上诉人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与你们、被上诉人天津天佳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2年2月16日上午09:00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