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丹丹, 沈阳云车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丹丹:本院受理原告沈阳云车汽车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方汽车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限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4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并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