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叶建传,郭渠汇, 浙江洞头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渠汇:本院在审理原告浙江洞头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叶建传、郭渠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现定于 2022年2月9日上午9:00在本院小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由审判长董文锐、人民陪审员洪珊妮、邱瑞菁(替补:林加恭、赵子岳)组成合议庭。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