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邵建华, 厦门合众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206民初5985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邵建华:本院受理原告厦门合众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邵建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被告邵建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厦门合众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油漆款58500元及利息(以58500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至实际付清货款之日止);二、被告邵建华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厦门合众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公告费300元;三、驳回原告厦门合众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闽0206民初59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