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淑香,杨汉君,杨梅香,杨惠盛, 漳浦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623民初3955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淑香,杨汉君,杨梅香,杨惠盛:本院受理原告漳浦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淑香,杨汉君,杨梅香,杨惠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623民初39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速裁组审判团队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