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潘红玉,庞永忠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109民初228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庞永忠:原告潘红玉诉被告庞永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桂0109民初22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