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姜鹏,杨亚伟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亚伟:本院受理的原告姜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送达之日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