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袁克平,赵德文,冯玉莲,丁刚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桂0325民初2465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兴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德文、冯玉莲、丁刚:本院受理袁克平诉被告赵德文、冯玉莲、丁刚追偿权纠纷一案【(2021)桂0325民初2465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2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在兴安县人民法院溶江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