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忠,茹建明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晋0223民初13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大同市广灵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茹建明:本院受理原告李忠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已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了(2021)晋0223民初135号的民事裁定书。原告李忠在上诉期内向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现向你依法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