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发贵,赵彬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云南省临沧市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彬:本院受理陈发贵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