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万军,刘宏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宏:本院受理原告王万军诉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疫情延误,开庭时间变更,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商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