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刘琴,马勇, 桂林市象山区子兴幼儿园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桂0304民初7730号
案由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公告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刘琴:本院受理原告桂林市象山区子兴幼儿园诉被告刘琴、马勇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304民初7730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阳光司法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告知、随案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提交证据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0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1-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