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尹侠,宋刚, 太和县开发区利民医院安徽省道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皖1222民初2294号
案由
同业拆借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人民法院
内容
太和县开发区利民医院、尹侠、宋刚:本院受理安徽省道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外出,地址不详,有关法律文书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222民初22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1、太和县开发区利民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安徽省道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8289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自2021年3月1日起,以182898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货款清偿之日止);2、尹侠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安徽省道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958元,由太和县开发区利民医院、尹侠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11-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