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静娟,曹安东,许娟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人民法院
内容
曹安东、许娟:本院受理原告王静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三十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2022年2月14日上午9:00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1-1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