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席冬洁,周永飞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永飞:本院受理原告席冬洁与被告周永飞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