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贵州林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湄潭县自然资源局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根据湄潭县自然资源局(原湄潭县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的申请于2021年1月11日裁定受理贵州林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当日指定贵州乾锋律师事务所担任贵州林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21年7月16日,本院解除贵州乾锋律师事务所的贵州林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职务,指定贵州山一律师事务所担任贵州林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21年11月10日,本院根据贵州林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贵州林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 |
刊登日期 |
2021-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