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邱长富,谢友艳,邱玉林,邱玉伟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谢友艳:本院受理原告邱长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一、判令原被告离婚;二、婚生子邱玉林、邱玉伟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邱玉林、邱玉伟抚养费各800元)、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十时在本院站街人民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