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洪杰,蒋欣桥,金安银,周银华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03民终404号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金安银:本院受理上诉人张洪杰与被上诉人蒋欣桥、金安银、周银华合伙协议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03民终40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6050元,由张洪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