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文洪,蒋继雄, 桂林天骢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桂0304执494号,(2021)桂0304执494号之一,(2021)桂0304执49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蒋继雄、桂林天骢置业有限公司:你与申请执行人林文洪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去向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桂0304执49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询价函复函、(2021)桂0304执49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21)桂0304执494号之二执行裁定书{裁定书内容:被执行人蒋继雄名下位于桂林市秀峰区中山中路东侧置业广场B栋3单元2-5号房【不动产权证号:30194698,桂市国用(2006)第300682号】}、执行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限期迁出房屋通知书(通知书内容:限期迁出上述房屋并将房屋内物品搬离,将房屋钥匙交至本院,因拒绝迁出、损坏房屋内设施等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你自行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本院将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上述财产进行公开拍卖,拍卖所涉告知事项,本院不再另行告知。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