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云,孟令军, 鞍山市展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辽0381民初6204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孟令军:本院已受理原告李云诉你、鞍山市展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号为(2021)辽0381民初6204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