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姚雄雄,申军辉,谭丽群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桂1002民初4398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申军辉、谭丽群:本院受理姚雄雄诉你们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1002民初439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