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云南中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民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佘楚睿,丁娟, 昌宁县田园镇世纪图文广告制作部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云0524民初1864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云南中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民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佘楚睿、丁娟:本院受理原告昌宁县田园镇世纪图文广告制作部诉云南中恒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民威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佘楚睿、丁娟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1)云0524民初1864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及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上网告知书、法官承诺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日期为答辩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午15时在本院3号法庭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