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海良,左鹏,兰广凯,陈美霖, 成都鑫德信车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辽01民再212号 |
案由 |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左鹏、成都鑫德信车业有限公司:再审申请人赵海良与被申请人兰广凯、陈美霖与你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01民再212号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楼十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