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叶守能,葛晓兰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1002民初182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葛晓兰:本院受理原告叶守能诉被告葛晓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辽1002民初18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7份,并交纳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生效。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