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永梅,方昌伟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皖1504民初1401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安徽省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
内容
方昌伟:本院受理原告李永梅与被告方昌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皖1504民初140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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