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淮北新希望慧农农业有限公司,葛成贺,陈迎弟,陈璇璇,葛成云, 淮北新希望慧农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皖0602民初1627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葛成云:本院受理原告淮北新希望慧农农业有限公司诉被告葛成贺、陈迎弟、陈璇璇、葛成云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2021)皖0602民初16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葛成贺、陈璇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淮北新希望慧农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代偿款63,838元及逾期违约金;二、被告陈迎弟、葛成云以240,000元为限对本判决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陈迎弟、葛成云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葛成贺、陈璇璇追偿;三、驳回原告淮北新希望慧农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396元、公告费780元,共计2176元,由被告葛成贺、陈璇璇、陈迎弟、葛成云连带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