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国柱,洪国明,周彩梅,于冰, 大连地皇传媒有限公司 ,大连地皇珠宝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辽02民再18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连地皇珠宝有限公司、大连地皇传媒有限公司、赵国柱:本院受理洪国明与大连地皇珠宝有限公司、大连地皇传媒有限公司、赵国柱、周彩梅、于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2民再187号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