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娜, 天津市龙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津0103民初6972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娜(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天津市龙盈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津0103民初69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