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刚,郭翠竹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06民初5303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翠竹:本院受理原告王刚诉被告郭翠竹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辽0106民初53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王刚的诉讼请求。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到本院7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