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国龙,杨辉东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甘1021民初1942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人民法院
内容
杨辉东:本院受理原告张国龙与被告杨辉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1021民初194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五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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