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卢建华,褚真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甘3001民初833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褚真军:本院受理原告卢建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甘3001民初83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