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朱家全,程善理, 云南元江咪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云0428民初397号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内容
程善理:本院受理的原告朱家全诉你、云南元江咪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428民初39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由你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原告朱家全支付劳务费2250元;二、驳回原告朱家全的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50元,由你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2-02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