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敏, 广西富利房地产有限公司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桂0405民初1192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敏、广西富利房地产有限公司:原告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与被告李敏、广西富利房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桂0405民初11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