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昌奇,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黔2728民初1747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罗甸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昌奇:本院受理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郭昌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黔2728民初17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