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威文,游碧萍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闽0981民初117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游碧萍:本院受理原告赵威文与被告游碧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闽0981民初11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畲区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