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谢万红,徐连池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人民法院
内容
徐连池: 本院受理原告谢万红与被告徐连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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