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军, 鄂托克旗大华胜超市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人民法院
内容
王军:本院执行的鄂托克旗大华胜超市申请执行王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执行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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