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孝元,辜坚,冯学智, 晋中云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晋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晋中云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榆次越固液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晋中云泉农业专业合作社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晋0702民初811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辜坚、冯学智、榆次越固液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晋中云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晋中云泉农业专业合作社、晋中云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晋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已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晋0702民初811号民事判决书。因被告陈孝元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上诉内容如下:1、请求依法撤销榆次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晋0702民初811号民事判决书第三项,改判上诉人只在位于榆次区蕴华东街70号嘉禾园小区14幢1单元1层101室的房屋以50万元的价值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不服金额为467680元);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各被上诉人承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行政庭领取民事上诉状副本,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