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海贺,姚静, 沈阳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辽0111执恢462号,(2019)辽0111民初8282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海贺、姚静:本院受理申请人沈阳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辽0111执恢46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执行通知书载明:责令你们收到本通知后三日内履行(2019)辽0111民初828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执行裁定书载明:查封海贺、姚静名下位于沈阳市苏家屯区迎春北街86-22号6-5-1房屋一处。报告财产令载明:自收到本通知后立即如实申报财产及前一年财产情况。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载明:如你逾期不履行,要求海贺、姚静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022年1月7日上午9:00时到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参与随机选定评估机构事宜,依法启动拍卖、变卖程序,并将需评估拍卖房产的相关证件上交本院。以上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