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军,刘洪良, 北京惠洪达装饰有限公司 ,福建省典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辽宁省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惠洪达装饰有限公司:你与上诉人福建省典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上诉人许军、刘洪良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并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12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